抽高档香烟、喝名贵好酒、送当地特产、包“心意”红包……诸如此类接待铺张浪费、会议暗藏猫腻现象屡禁不止。近日,市财政局根据我市实际“量身定做”了《滁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及《滁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剑指接待、会议费用“灰色地带”,力图让市直单位公务花费更透明。
接待花钱有规定 酒水选用地方产品
记者了解到,《滁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先审批后接待,经费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不得包含娱乐、健身以及纪念品、土特产、礼金、有价证券等支出,原则上实行公务卡结算,报销时审批单据、票据、消费清单缺一不可,同时要求费用对外公开,接受监督。
如何确定开支是否达标?该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执行二类会议就餐标准(每人不超过80元,不含早餐),如需宴请不得超过一次,标准每人低于100元,酒水选用本地产品。这样一来,不仅遏制了铺张浪费,也带动了当地企业发展。“住宿的话,费用接待对象支付,接待单位可支付接待对象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外部分,最高不超过我市市直单位出差住宿标准。用车则充分利用本单位交通工具或公共交通工具。”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充分阐释了“物尽其用”,务实节俭。
会议禁在景区开 费用综合定额管理
借会议之名设立“小金库”、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假会议真聚餐……长期以来,会议费暗藏“灰色地带”。此次《滁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将会议分成一类、二类、三类,并对会议天数、人数、地点、开支范围及标准明确规定,其中一类会议每人每天不得超过27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不得超过240元,三类会议每人每天不得超过200元。费用实行综合定额管理,各项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等)可调剂使用,但必须符合标准。超标准或扩大范围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选在风景名胜区开会,“顺便”参观、游览、吃饭,这样的行为在该办法中被严格禁止。除了健全会议审批制度,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外,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也是提高质量及效率的好办法,充分还原会议本身的功能。
据悉,此次出台的专治公款吃喝病、还原会议本真的管理办法,目前已在市直机关中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