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明光一男子真是胆大包天,在未接受任何专业培训,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情况下,私开诊所做起了“白衣天使”。在受到相关部门两次行政处罚后,竟然第三次“开张大吉”。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行医案。
2005年以来,范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明光市区从事非法诊疗活动,并先后于2009年6月4日、11月19日被明光市卫生局依法行政处罚。但范某不思悔改,继续从事非法诊疗活动。今年7月31日,正当范某为病人输液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范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