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网报道了银西物业突然撤离滁城丰乐世家小区一事。一个交付仅5年的小区,物业公司却因物业费收不上来,最终提前撤离小区,并引发了一系列问题。物业公司突然撤离,单方面抛弃小区的做法是否妥当?物业与业主之间关于物业费和服务之间的博弈到底该如何解决?本网记者随后对此事进行了跟进。
物业撤离属滁城首例
“物业公司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前提下,擅自暂停物业服务,这在滁城尚属首例。”市房产局物业办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滁城正在开展物业小区服务“百日提升行动”,尽管不少小区还存在收费难的现状,但不少小区已经有了变化,物业也在积极努力,“物业服务跟得上,大多数业主还是愿意交费的。”他表示,小区离不开物业公司管理,业主交纳物业费就应享受物业公司的服务,这是一种相互平衡的循环关系,但丰乐世家的管理却陷入怪圈:收不齐物业费,没有足够的钱支付人员工资,服务自然不到位;而业主对物业感到失望,就更加不愿意交纳物业费。如此恶性循环,小区怎么能管理到位?
物业不存在“暂停服务”
物业公司说走就走,业主对此多有不满。他们想知道如果物业公司停止服务,应遵循什么程序?小区现在的管理该怎么办?带着业主的疑问,记者采访了琅琊区住建局物业监督办负责人。
“物业公司不存在‘暂停服务’一说,”他明确地说,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属于合同关系,任何一方特别是物业公司不能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如确需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应提前将拟退出原因、退出时间、同意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委员会,并到区物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在业委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该物业公司应继续提供服务。“根据物业服务‘百日提升行动’中的‘淘汰一批、降级一批、提升一批’原则,我们已经准备将丰乐世家的物业列入被淘汰的物业公司之中,”该人士说。
业主不交费,物业拒绝服务;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又拒交费。物业“暂停服务”更是惹怒了业主,加重了两者间的矛盾。据悉,目前市房产局物业办、琅琊区住建局已介入处理。本刊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