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我市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今年8月1日又将广播影视作品制作、播映、发行纳入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范围。目前,“营改增”试点已平稳运行满一年,税制过渡平稳,税收征管有序,政策效果显现,社会反响良好。
据国税部门统计,“营改增”试点一年间,我市“营改增”纳税人累计享受减税1.7亿元。因计税基础的改变,企业直接获得减税3073万元,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减税2631万元,一般纳税人减税442万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营改增”政策红利,新增抵扣进项税额1.4亿元。对部分税负增加的企业,我市制定了超税负返还财政扶持政策,截至2013年9月底,对全市申请“营改增”财政扶持的77户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