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经济利益驱使,超限超载行为屡禁不止。记者近日从市交通、公安部门联合举办的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日起,安徽省治超信息交换平台正式启动,届时,超限超载车途经我市8个治超站,必须主动进站接受处理,对强行冲卡者,该信息将共享给交警、运管部门,最低罚款200元扣3分。
治超信息交换平台 11月1日起启动
“对于治超来说,目前最大的难题是大货车强行冲卡或是有意躲开治超站点。要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行为,杜绝暴力抗法现象,构建治超长效机制,必须采用新的执法模式。”市治超办一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此,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起,利用治超联网信息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
据悉,非现场执法工作,一方面,凡在公路上行驶的货运车辆,经过超限超载检测站时,预检属超限的,应主动进站接受处理。对不进站接受处理并涉嫌超载的,治超站将把超限信息和车辆相关信息转至交警部门,由其进行审查。经审查后认定为超载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罚和记分。另一方面,公路部门将超限处罚记录传送给运管部门,运管部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屡次超限的货运车辆、货运驾驶员、货运企业、货运单位进行处罚。
超限超载强行冲卡 最低罚200元扣3分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后续处理工作的通知,自2013年11月1日起,对不进站接受处理并涉嫌超载的货运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明确量刑。其中,超过核定载质量不足30%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足100%的,处500元罚款,记6分;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记6分。“对于超限超载行为,我们以前只罚款不扣分,但现在既罚款又扣分。一台超载30%以上的大货车,两次逃离治超站,其驾照就报废了!”
此外,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运管部门吊销其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运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从事经营性运输;货运单位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车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