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凤阳一村民朱某拾到一支猎枪,以为没事就私自藏了起来。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行为已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罪。近日,朱某被凤阳法院依法判刑。
去年夏季的一个晚上,朱某在巡查树林过程中,发现有人背枪打猎便追上去查问,不料在追撵过程中,打猎人将猎枪丢弃后逃跑。朱某遂将该枪支捡回,私自藏在了看鱼塘的房屋内。2012年10月,公安机关在对单位、民房安全检查中,将该枪查获并扣押。朱某这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