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80末90初的小青年闹离婚时情绪化较重的情况不同,五零六零的夫妻诉讼离婚时一般比较理性,但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处理的一起60后离婚案件并非如此。
今年五十多岁的张某与妻子系半路夫妻,经过一次失败婚姻的二人对感情很珍惜,婚后张某就变身家庭煮夫,很迁就妻子,夫妻感情顺利。而近日二人因琐事吵架,一直占下风的张某感觉自己的家庭地位亟需提高,遂想出以离婚“要挟”妻子以立威。于是,他就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到法院起诉离婚。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电话通知张某妻子前来法院领取诉状等材料,张某妻子很是诧异,讲夫妻感情很好,中午的时候都还在家里一起吃饭,不知道丈夫为什么会起诉离婚,并怀疑是不是法院通知错了,请法院再核实一下。
第二天,张某就到法院申请撤诉,讲起诉离婚只是为了吓唬吓唬妻子,提高一下自己的家庭地位,其实夫妻感情很好,虽然仅立案一天,但是通过这次诉讼,自己的地位提升很多。听了这话,承办法官真是哭笑不得,准予了张某的撤诉申请,但是告诉张某此法不宜使用,因为这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