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滁州新闻 > 正文

滁州男子因爱生恨强奸前女友

因性格不合,女友提出分手,可男子却始终不愿放弃,多次试图挽救感情无果后,他竟将前女友骗到住处实施强奸。近日,琅琊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由爱生恨的男子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40多岁的单身保安李某,在人民广场跳舞时结识了30岁左右的离异女子黄某,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并成为一对幸福的恋人。然而,渐渐地黄某觉得与李某性格不合,遂提出分手。李某坚决不同意,但黄某铁了心,两人最终分手。

由于两人在恋爱阶段有一些债务纠纷,李某就以还钱为由,打电话将黄某骗至住处,采用了暴力手段对其实施强奸。当晚,黄某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迅速将李某抓捕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相关阅读
关键词: 张祥安
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