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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取消身份标签,安居才能乐业

【改革布局】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百姓关切】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安居乐业”。现如今,绝大多数人的观念依旧是,只有实现“居者有其屋”,生活才可能无后顾之忧,才更能有激情去专注于工作和事业,做到“乐业”。然而长期以来,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划分,犹如城市和农村之间横亘的高墙。一个小小的户口本,关联着教育、医疗、养老等百姓切身利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这对于大量农业转移人口来说,关乎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关系着城镇化的进程和质量,更关系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原籍明光市、如今的滁城市民老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禁和老伴双双喜笑颜开。2006年,凭借自己的勤奋和智慧,老杨在滁城租下门面做些建材生意,很快便赚得盆满钵满。然而,当他想把乡下的老婆孩子带到城里一起“享福”时,却为迁户口的事情碰了一鼻子灰。

老杨一次又一次地到派出所打听、托人、求情,不料均被告知:“不符合条件。”原来,在2009年之前,根据国家公安部户籍管理的相关政策,滁城户口迁入基本上遵循“三投靠一固定”的原则。“三投靠”包括,夫妻间相互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一固定”是指,在滁城有固定住所,即合法的产权房屋。“三投靠”也有“门槛”,“子女投靠父母”,子女必须是未成年人;“父母投靠子女”,男方必须60岁以上,女方则应在55岁以上。这让老杨一筹莫展。

直到2009年12月7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出台《滁州市城市常住人口准入管理暂行办法》,这意味着,滁城户口的申领几乎实现了“零”门槛。此后,只要在滁城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就可以依法申领常住户口。其中,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房改房、二手房、租住房、单位给本单位员工使用的集体住房等;稳定职业,是指被户口准入地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正式录用,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生活来源,指户口申请人拥有不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经济来源,包括退休工资等其他合法的社会保障。

“在这方面,滁城率先走出了好几年,我才能成为滁城的‘主人’”,老杨乐呵呵地告诉记者,“把老婆孩子接到滁城之后,不仅让他们跳出‘农’门,去年出生的小孙子也上了城市户口。再过两年,小孙子也能和市里的小孩一样,上条件很好的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对此,老杨信心满满,满眼是对未来幸福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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