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局势,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重点帮扶企业发放稳定就业岗位补贴,12月6日申报将截止,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尽快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四批重点帮扶企业受益
此次稳岗补贴的对象为在省经信委等部门认定公布的四批重点帮扶企业名单内,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并承诺1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合同到期正常终止的除外)的重点帮扶企业。
记者了解到,补贴人数以2013年10月份重点帮扶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50%计算,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400元核定。各县(市、区)根据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确定补贴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短不少于3个月。市直重点帮扶企业补贴期限为6个月。每户重点帮扶企业稳岗补贴总额上限为300万元。
申报将于12月6日截止
此次稳岗补贴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12月6日,市人社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尽快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时,符合条件企业须提交重点帮扶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资金申报表、不裁员承诺书、稳定员工队伍计划措施、2013年10月份失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等。市直重点帮扶企业直接向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各县(市、区)重点帮扶企业则向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经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审核后,资金将直接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此外,为确保稳岗补贴能用到实处,市人社部门等还将加强对享受补贴企业用工监测,督促企业履行不裁员承诺。对2012年已经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承诺期限内实施规模性裁员的,一律不纳入今年补贴范围,并追缴2012年补贴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