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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

本网讯日前,我市出台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意见,按照建好组织、理好关系、选好书记、筑好阵地、立好规章的“五好”要求,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是建好组织。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属地或归口组建、网络组建以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形式,加快合作社党组织的组建步伐。二是理好关系。对于合作社规模小、社员仅限于所在村村民的,其党组织隶属所在村党组织管理;对合作社在本乡镇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其党组织隶属乡镇党委管理;对合作社发展规模已跨越所在乡镇的,委托县(市、区)有关部门党组织管理。三是选好书记。合作社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牵头人担任,其产生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等程序。四是筑好阵地。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合作社建立“党社合一”单独活动场所;暂时不具备条件的,采取“村社一体”方式,将合作社党员活动场所与村级组织场所建在一起,活动场所的布置要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特点,体现鲜明特色。五是立好规章。制定完善合作社党组织工作职责、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双培双带”、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合作社党组织的建设和运行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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