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滁州新闻 > 正文

滁州要求公务接待规定须令行禁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就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作出规定。记者获悉,在迅速展开部署的同时,滁州向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转发了相关规定,并明确要求严格贯彻执行。

公务接待坚持节俭杜绝浪费

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新规要求,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对接待活动食、宿、行等关键环节,新规均提出了明确要求。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来自行用餐。确实因为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同时也不能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公务接待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新规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同时,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等。

在报销环节,新规指出,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物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与此同时,新规要求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此外,新规还提出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相关阅读
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