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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民举报,两制“癣”老手被擒

曾在滁城喷制过“小广告”;城管要求两人清除,并处罚金

屡禁不止的“牛皮癣”广告是有损城市形象的顽症,人人喊打。24日清晨6点左右,一位热心市民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滁州站北二巷喷制“小广告”,于是悄悄报警。民警火速赶到抓个现行,并根据其交代在附近旅馆抓获另一名制“癣”者。据了解,这两名男子是制“癣”老手。城管琅琊分局五大队随即依法对两人进行处置,除责令他们写出书面保证书外,还要求清除已经产生的30余处“牛皮癣”,并处罚金200元。

举报有人在巷口喷涂小广告

12月24日早上6点,习惯每日早起锻炼的市民王先生和往常一样出门跑步。在经过滁城站北二巷时,他突然发现一名男子,一边向墙上喷涂电话号码,一边鬼鬼崇崇地四处张望。“肯定是喷小广告的。”王先生不露声色地经过后,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很快,天长路派出所民警赶到,将正在喷制小广告的男子抓获。

民警初步查明,制“癣”者姓胡,湖南省双峰县人,还有一个同伙姓钟,正在站前旅社休息。随后,民警又赶到旅社将钟某一并带回审问。由于二人只是普通喷涂“牛皮癣”宣传广告,无犯罪前科,民警将其移交至城管琅琊分局五大队予以进一步处理。

审查两人都是制“癣”老手

“我今年55岁,钟某47岁,都是双峰县洪山镇人。”在城管办公室,胡某交代,从2010年起,他和同乡钟某便四处帮人喷涂“牛皮癣”广告挣钱。这次是按照合肥雇主的要求,于23日下午从马鞍山赶到滁州喷涂小广告。

据了解,从24日凌晨3点多开始,两人轮流换班在火车站附近巷子和天长路的墙面上喷涂小广告。未曾想,刚喷了30余处就被抓个现行。此外,胡某还交代,自己曾于2010年和2011年先后两次来滁喷涂过“牛皮癣”广告。

对此,该城管大队向二人宣教了市容管理条例,并根据相关规定对他们分别作出书面保证和罚款200元的处理决定。两位当事人当场表示接受处罚,并在执法人员监督下,分别对上述地带制造的“牛皮癣”进行了彻底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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