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艰辛的单亲妈妈邓某,为了搞钱花竟干起了购买假币的勾当,谁知花了5万元她买来的却是一捆白纸。近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女子邓某因为贪便宜,差点使自己的生活陷入绝境。
“神秘男”为她指财路
马鞍山女子邓某,今年42岁,离婚后独自抚养小孩,生活异常艰辛。眼看着孩子马上就到了上大学的年纪,但是家里的储蓄却不多,邓某非常着急。2013年4月,在马鞍山的一个舞厅里,她认识了一个自称“汪克林”的男子。
两人熟悉后,“汪克林”拿出了一张百元钞票,说这是目前国内最新的假币,银行和超市的验钞机验不出来,就给了邓某,让邓某去买东西试一下。邓某拿着这张“假币”去买东西,发现果然能花出去。“汪克林”就趁机对邓某说,他手上有一批这样的假币,对外售价是1万元真币买4万元假币。邓某立即心动了,仿佛看到了儿子上大学的希望,于是同意向“汪克林”购买假币。
5万元买来一捆白纸
2013年5月1日,“汪克林”约邓某到滁州来进行假币交易。“汪克林”和邓某在琅琊区一家茶餐厅见面,邓某用借来的5万元人民币购买了20万元假币,“汪克林”把自己的身份证给了邓某做保证,并督促邓某赶紧走,别被警察抓住。
之后,邓某和“汪克林”分别坐出租车离开滁州。在路上邓某打开装假币的包一看,晴天霹雳,原来包里的根本不是假币,而是一堆白纸,邓某赶紧打“汪克林”的电话,可对方已经关机。此时,邓某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立马报警求援。
诈骗男被擒领刑3年
滁州公安局琅琊分局刑警队的民警看到了泪流满面的邓某,得知了邓某的家庭情况后,迅速立案展开调查,经过几十天的努力,公安民警终于在2013年6月份把“汪克林”还有他的老板抓到了,把诈骗钱款也归还了邓某。
原来“汪克林”的本名叫做于某某,他之前在舞厅给邓某的不是假币,而是真的人民币,从头到尾就是于某某策划的骗局。他利用邓某贪便宜的心理,以买卖假币为由,行诈骗之实。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于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