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原民办教师有补贴啦!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方案,从2014年1月1日起,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教师将可申领教龄补助。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等几种情况不享受教龄补助。目前,我市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根据方案,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1年以上(含1年),后来,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被企事业单位临时录用又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补助标准按教龄计算,每个教龄每月补助20元。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原民办教师不享受教龄补助;虽未被企事业单位录用,但已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中途退保或转移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除外),不予享受。
去年年底,我市已对全市原民师进行了摸底调研,并根据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目前,实施方案已下发各地,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可向所在乡镇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时需提供民办教师相关原始材料,具体情况可向当地乡镇认定工作小组咨询。
据了解,今年3月,申报工作将结束,6月前有望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