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滁州新闻 > 正文

滁州市消协发布今年第一号消费警示

春节将至,又到了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旺季。由于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不合格或燃放不当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滁州消协发布2014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时须谨慎,一定要到指定的销售点,燃放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燃放说明,注意安全。同时,注意索要保留购货凭证,一旦出现纠纷,防止商家“翻脸不认”。

市消协提醒市民,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购买,查看经营合法性、选择正规厂家的产品。对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国家有严格的安全生产要求和标准,而市场上的烟花爆竹品种繁多,一般人不注意很难辨别真伪,因此,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随意到流动摊贩处购买。购买时,一定要选购合格的产品,要查看产品外观,看是否存在漏药、脱壳、变形、泥底是否松脱等情况。还要认准包装标志,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装药量、燃放安全区域、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商或经销商名称或地址,外包装注意有标示安全警示语和燃放说明等。

同时需要注意,不要一次性购买数量过大的烟花爆竹,有些比如摔炮、拉炮、砸炮等危险性比较大,碰到摩擦、碰撞就有可能燃烧爆炸,甚至在存放过程中就有很大的潜在威胁,稍有不慎就会燃烧。

索要保留小票以便维权

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市消协表示,应按照产品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户外场地燃放烟花爆竹。除特殊说明以外,不要用手拿着烟花爆竹去放,点燃了以后赶快离开,返回到安全位置,特别是要教育青少年不要往行人、车辆和建筑物方向投掷、点燃烟花爆竹。儿童燃放烟花爆竹需要有成人监护。

烟花爆竹出现意外伤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提醒市民一定注意索要保留购货凭证。如果没有凭证,一旦出现纠纷,经营者很可能对卖出的商品“翻脸不认”。产生纠纷时,要及时向工商、消协等有关部门投诉。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