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21时40分,天长市张铺镇女子刘某,骑着电动自行车,行至天康大道天发广场路段,由南向北准备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黑色大众轿车由东向西疾驰而来,伴随着一声撞击,刘某连人带车倒在地上。令人愤怒的是,轿车司机并没有下车将受伤的刘某送往医院救治,反而趁着茫茫夜色,一脚油门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天长市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当晚,一辆牌照为“苏AA2***”肇事车被查获,警方锁定肇事驾驶员胡某。次日凌晨,就在警方展开抓捕时,胡某深知闯下大祸责任难逃,在家人陪同下赶到天长市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在询问室,民警从胡某身上,明显闻到浓重的酒味,随即对其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属醉酒驾驶。
另据悉,事故伤者刘某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目前,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