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要求增加抚养费,亲生子女将母亲告上法庭。近期,南谯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件。
2010年3月,宇雯(化名)与涧东(化名)因夫妻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子女晓晨(化名)和小雯(化名)随父亲涧东共同生活,母亲宇雯每月给抚养费200元,共付5年。随着时光的流逝,涧东再婚并与新夫人有了自己的第三个孩子。随后不久,女儿小雯考上了大学,儿子晓晨也上了初中。沉重的家庭负担让涧东这个普通工人犯了愁。见父亲日夜忧愁的样子,女儿小雯和弟弟晓晨决定起诉亲生母亲,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院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如果仅是单纯办案,一判了之,不能从根本上化解母子的矛盾纠纷,且不利于母子感情的维系。于是采用调解方式,从两子女的健康成长出发,同时考虑宇雯的实际经济能力,通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宇雯在已经支付抚养费的基础上,每月再增加300元。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