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最终落脚点,是形成一批管用的制度。制度既是成果的体现,又是巩固成果的保障。只有以科学的制度为根本保障,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长效机制,才能避免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制度建设的成果,是衡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根本。
当前,制度建设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制定制度不够科学,有的操作性不强,让人难以找到抓手;有的针对性不强,让人不知所云;有的连续性不强,让人瞻前顾后。二是完善制度不够系统,重视实体性制度,轻视程序性制度;重视基本制度,轻视非基本制度。三是执行制度不够严格,检查落实不到位、监督问责不到位、违规处理不到位。尤其是“四风”问题,都是积弊顽症,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要洗掉思想行为上的灰尘和“政治微生物”,制度是最管用的办法。
要把提高制度设计作为基础性工作。把群众路线作为制度设计的首要和最高标准,把群众工作制度作为根本制度。群众工作制度要突出针对性和适用性。制度设计要力求把原则方针具体化、把笼统要求明晰化,在内涵上要清晰而明确、执行标准上要具体而量化、监督措施上要配套而严密。一是有效的制度要长期坚持,突出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二是过时的制度要修改完善,突出制度的科学性、严谨性。搞好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全面统筹,不断推进制度建设科学化、严谨化。做到宏观与微观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奖励与惩处结合。三是缺失的制度要加快制定,突出制度的完整性、系统性。四是形成的制度要狠抓落实,突出制度的强制性、严肃性。
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应该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把中央要求、实际需要和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抓紧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对不利于解决“四风”问题的制度机制,要坚决予以废止;对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规定,要边实践、边总结,继续坚持、逐步完善;对活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建立新的制度。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才能对解决“四风”问题釜底抽薪、正本清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