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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男子伙同他人屡盗小区电线获刑2年

本网讯小伙孙某只因手头缺钱,竟打起了盗窃电线的主意,伙同他人在短短两个月内先后五次窜至滁州明光市三个不同小区套房内盗窃铜芯电缆线,终在第六次故伎重演时东窗事发。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决孙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经查,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期间,孙某伙同大宝(已科刑)先后6次窜至明光市3个不同小区未交付使用的30套住房内盗窃铜芯电缆线2374米,经鉴定合计损失26718元。2013年5月5日,孙某在五河县某宾馆房间内吸毒时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孙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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