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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女友八千元 被判拘役五个月

本网讯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凤阳人梁某却偏偏要“吃窝边草”,偷拿女友财物,最终落得个被判刑的下场。

家住凤阳的梁某与桑某在2011年10月份结识,情投意合之下两人很快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然而,过日子没有勺子不碰锅沿的。在随后相处的日子里,双方因为性格上的差异经常闹别扭,甚至大打出手。2013年9月份的一天,梁某缺钱花,思来想去还是厚着脸来找桑某借钱。桑某不肯,双方便吵了起来。无意间,梁某发现桑某放在床上的皮包鼓鼓的,心想肯定有钱。随后,梁某借桑某上卫生间之际,偷偷地从包里拿走了8000元钱。梁某以为拿女朋友钱没事,就算被发现了也只当是“夫妻”之间闹着玩的。谁知,桑某发现钱不见后,立即报了警。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归案。

近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梁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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