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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庭开到百姓家门口

来安县水口法庭巡回审判现场见闻

2月28日,气温骤降,寒风裹着细雨让人不由缩起脖子,下基层采风的市直及省驻滁记者站8家媒体的记者们,跟随水口人民法庭工作人员一大早来到了水口镇上蔡村山珠村民组。

头顶临时搭设的雨布被风吹得哗哗响,下面摆放着六张方桌,桌子后方的墙上挂着抢眼的国徽和写着“来安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鲜红横幅,一个临时简易“法庭”就这样在一户民居庭院里搭建好了。

一阵忙碌准备后,由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三人组成的合议庭在前方正中肃然端坐,中间是负责笔录的书记员,两旁分别坐着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8:45,庭审正式开始,周围旁听的村民瞬间安静下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布法庭纪律:……”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过查明人员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等准备阶段,接下来,是逻辑严密的当庭陈述和双方代理人激烈的辩论。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双方最终未就事故责任和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要求庭后再行调解。

“巡回审判就是为了方便老百姓打官司,尽可能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讼累。同时,可以组织群众参与旁听,争取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我们会选择赡养、相邻权等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而今天这起案件的教育意义在于,要给机动车购买保险,以减少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该案审判长、水口法庭庭长王俊介绍,法庭有两个助审员、两个书记员,在汊河镇、三城乡还设两个巡回审判点,每个点每月去两次,简易程序结案在90%以上,调解撤诉在68%以上,平均审理天数为35天。通过巡回审判活动,可以解答群众关于法律方面的疑惑,为群众的诉讼提供便利。“把工作做到群众家里,让问题在家门口解决,正是司法为民宗旨的最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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