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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疯” 平安乡里

本网讯因患有精神病,一发病就拿刀砍人,致使邻里多人受伤。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判处被告人陈某强制医疗。

2013年8月8日,陈某从家中拿了一把镰刀,把邻居周某砍伤。后经司法鉴定,陈某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且正处于发病期,有继续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危险。另查明,陈某曾于2008年12月,因精神病发作将邻居蔡某砍伤。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遂依法予以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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