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动滁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结合滁州实际,研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发展、改善民生、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以敢为人先的精神,着力深化各方面改革,为冲刺全省第一方阵、加快建设美好新滁州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机制保障。
2.总体目标。按照中央提出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争取在若干领域改革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把滁州建设成为富有创造力、充满活力的改革先行市。
二、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4.把发展民营经济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积极为各类非公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优化金融环境,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深入推进“三个一千”行动,建设面向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具有滁州特色的服务品牌。鼓励全民创业,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和促进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制为私营企业。
5.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支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更多投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领域。全面梳理经营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盘活存量,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分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6.切实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全面完成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扫尾工作,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和各类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产权明晰、管理科学、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三、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7.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清理各行业准入规则中不适当的资金、技术、资质等限制性条件。加快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将企业年检制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减少营业执照种类,推进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深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着力清除市场壁垒,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加快建设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平台,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
落实国家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的政策措施。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的阶梯价格制度。逐步放开取消专营和市场准入限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由经营者自主定价。落实省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修订目录。
8.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积极探索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推进全市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和凤阳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办法,探索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储备使用制度,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加强土地整治,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争取、配置和使用方式。
9.深化金融综合改革。完善地方金融体系,鼓励市外银行来滁州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步伐,支持发展村镇银行,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改革;积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担保和再担保体系,提高增信能力、放大担保倍数;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发展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抢抓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和“新三板”开设、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政策机遇,落实《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暂行办法》,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步伐;鼓励已上市企业开展再融资工作。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加快科技与金融的紧密合作,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发展态势,拓展金融服务手段;结合农地、林权改革,创新信贷产品和融资方式。
10.推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把创新驱动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全面推进滁州创新型城市建设。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大企业建立研发实体、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形成大中小微企业良性互动、竞相发展的创新型企业集群。通过市场化手段,构建科技创新产业联盟等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的体制机制,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有机融合。围绕六大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创建全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健全技术转移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积极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示范园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1.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厘清政府权责,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全面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力度,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在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接住并管好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和多证联办的服务模式,不断深化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步伐,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构建政府基础性数据信息化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探索建立行政服务效能综合评价考核机制。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市对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倾向。
1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促进收入预算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清理规范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探索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机制,把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规范政府举债程序,严格控制债务率和举债成本,强化政府性债务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各项税制改革政策法规,继续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规范税收征管,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保障体系,严格依法征税。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
1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除国家另有规定之外,各级政府不再审批。认真贯彻修订的省级政府核准企业投资项目目录,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减少前置条件,强化服务和后续监管。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制定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和绩效评价制度。
14.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加快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在基层实行多种形式的大部门制,鼓励基层党政机构整合试点或合署办公、领导交叉任职。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探索适合小城镇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推动机构编制释放潜力,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确保事业编制总额不突破2012年底全市统计数,确保不突破省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和专项编制员额。
五、大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15.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力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力争到2015年,全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面积占承包耕地达40%。
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积极争取推进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实施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开展资金和保险互助,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积极争取开展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实现农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农村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全覆盖。规范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网络,积极探索土地信托、股份合作等创新模式,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制度。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稳定农、林、水等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大力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推进农业服务专业化、全程化。
16.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相关权益,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产权为全体村民集体所有、股份量化、统一经营、民主管理、收益共享的经济实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股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规范有序流转。
17.加强农村要素投入保障机制建设。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改革涉农资金项目审批,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主产县倾斜。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健全针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政策。加大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美好乡村建设为载体,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建立促进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的机制。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深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相适应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投入建设管理新机制。
18.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坚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加强城乡规划引导,推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积极争取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以优化布局、提升品味、完善功能、增强人气为重点,着力建设“131”组团。同时,按照城市标准提升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县城发展。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建立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通过多种方式拓宽市、县两级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优化行政层级和区划设置,有序推进县改区、乡改镇,适当扩大市区和县城关镇及重点建制镇管辖范围,着力完善生产力空间布局。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镇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放开主城区户籍,全面放开县城和小城镇户籍,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探索建立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并转轨机制。积极争取开展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
19.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健全林权动态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统一的林权流转市场。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商品林经营专业化、规模化,提高林业产业发展水平。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动经营机制的转型和提升。建立公益林补偿稳步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林权收储机制。强化林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水平。继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
六、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
20.推动全方位开放和发展。紧紧抓住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享受省支持皖北政策及合肥经济圈、南京都市圈、沿淮生态经济带、沿苏经济带等建设机遇,积极探索打破行政壁垒、建立健全跨区域与周边地区共建共享的合作机制、工作机制,鼓励发展各种类型的园区合作共建,推进资源要素在区域内的整合与共享,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城化、一体化步伐。积极发挥区位交通、产业融合、平台建设、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优势,加快与上海自贸区全方位对接,增强叠加创新功能,更好地分享改革措施的“溢出效应”,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借力发展。
21.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加快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坚持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强化产业链招商和园区共建招商,积极引导外资投向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引进一批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科技研发、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吸引外资进入金融、教育、文化、医疗,以及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领域。推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和功能拓展,打造一批主营业务超500亿元乃至超千亿元的开发园区和产业集群。
22.加快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进一步完善海关、商检等进出口服务,推动更多滁州企业参与区域大通关,积极争取建设各类滁州海关特殊监管区。培育壮大外贸主体,打造一批大型进出口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加快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推进落实“走出去”便利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购并技术、品牌和企业,建设海外资源基地、生产基地、营销网络、研发机构和经贸合作区,承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
七、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23.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创新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办法。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完善人大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机制,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充分发挥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拓宽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渠道。健全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督办机制。
24.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市上下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拓宽市内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完善协商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形成多层次协商格局。培育并发挥各类智库作用。
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市、县(市、区)委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中共滁州市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提出计划,采取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等进行协商,不断完善和规范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化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共同发展”提升行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拓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形式,建立界别协商座谈会制度,完善政协资政会、常委专题协商会工作机制,改进委员座谈会方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
25.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和拓展自治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法制健全的基层协商民主体系。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提升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26.加快法治滁州建设。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加快法治滁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培育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执法机关职责权限,整合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和执法缺位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推进相对集中执法权工作。通过委托执法、派驻执法等方式,在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理顺城管执法体制。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改善执法条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线索移送、情况通报、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建设。
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贯彻落实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的体制。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健全审判委员会讨论事项先行过滤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市、县两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
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统一错案责任认定标准,明确纠错主体和启动程序,落实责任追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落实中央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决定,认真执行对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和矫正法律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加强矫正执法衔接配合。健全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27.健全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市委常委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述职述廉报告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积极争取开展县(市、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监督制度,建立决策的考核评价、失误纠错和终身追究制。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强化电子监察,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28.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同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
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有腐必反的惩戒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教育和预警机制、群众参与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设。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9.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经验,坚决反对“四风”,健全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公开承诺、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崇尚勤俭厉行节约、考核评价监督问责、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五类重点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纠正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强化作风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坚持把作风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与使用的重要依据,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惩戒制度。
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
八、完善建设文化强市体制机制
30.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明确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
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和规章制度,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健全网络舆情监测会商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构建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落实和完善党管媒体、主管主办负责、法人运营的现代治理结构,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强化新闻媒体及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抢占传播制高点。推动党委、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化。健全与民生直接相关部门的互联网信息发布机制。
31.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进市演艺公司加快股份制改造,进一步深化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提高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发展的能力。继续落实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政策,改变财政补贴方式,变养人为鼓励干事,政府花钱购买服务。制定和落实政策,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规划建设文化艺术产品专业市场,培育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
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探索建立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更好地发挥其引导作用。加大对各类文艺作品、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扶持力度,鼓励多出精品,争取推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重点文学作品、美术作品、影视作品,增强滁州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
32.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建成市、县、乡、村(社区)四级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均等享受、文化发展同步推进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创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统筹推进美好乡村示范村文化设施建设工作。加快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努力构建城区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扎实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等文化民生工程,延伸拓展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打造社区文化活动平台。加快市县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建设并建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九、不断深化社会事业改革
33.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继续推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努力破解择校热、大班额等难题。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改革教育教学模式,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职教资源市级统筹,校所企联手,推进职教大市建设,深化与省教育厅的战略合作,打造全省职业教育示范区。完善职业院校集团和联盟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深度融合合作。积极推行“双师制”和“双元制”教育,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评价制度。积极推进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扩大职业教育本专科对口招生规模。探索减少中考考试科目、高中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探索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院校之间学分转换。
探索建立政府管理、学校办学、社会评价制度,扩大办学自主权。加快市辖高校建设,积极探索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代会等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34.完善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完善扶持创业优惠政策,形成各类主体竞相创业的良好环境。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
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建设大学生实践基地,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完善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对有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健全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制度,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名成员实现就业。
35.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变化,适时申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改革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制度。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扩展投资和租赁服务等途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建立高收入群体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落实国家完善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
36.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和完善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待遇与缴费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社保补贴办法。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或参加商业健康保险,构建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加快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健全符合市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通过民办公助、公建民营、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化养老服务。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3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完善绩效考核、人事、分配、补偿机制、能力建设,落实乡村医生保障政策,巩固基层医改成果。巩固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适时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加快建立覆盖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耗材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机制。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
鼓励社会办医,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条件,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允许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发展高水平、规模化大型医疗集团。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持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发展,落实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十、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38.推进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减少管理层级,落实扁平化、网格化、信息化管理,实行区(市)直管社区,实现人力、财力和物力向社区下沉。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业主组织、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格局。推动“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运行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其他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进入社区。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与社区关系,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建立以区(县、市)管理信息系统为中心,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为辐射,社区自助终端、居民个人服务终端为节点的信息化服务保障网络。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积极创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提升美好乡村建设水平。
39.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深化平安滁州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和市县乡村组五级群众工作网络,健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机制。总结推广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经验,推行扁平化、网络化、信息化治理。
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淘汰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的能力。坚持积极引导和依法管理并重,促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
40.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和基层维稳应急处置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一部三中心”工作机制,实行网上受理信访,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和联系信访群众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联合接访制度,切实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完善诉访分离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41.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电子追溯系统,完善生产经营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42.树立正确考核导向。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突出质量效益和生态环保导向。强化分类指导,根据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定位,分类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推进统计制度和方法创新,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改革干部考核制度,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43.建立生态环境源头保护制度。根据自然资源多样化特征,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产权交易主体、产权交易成本核算、产权交易规则等制度。开展农村地籍调查,积极做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林地征占用保护制度。
全面实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实现主体功能区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多规合一”。落实用途管制,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合理确定城市建设扩展边界,划定并严守森林、湿地、水资源开发利用等生态红线,大力实施森林增长工程。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等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44.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对县(市、区)政府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实行用水计划和定额管理。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耗强度双控制。探索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参与全国和区域性环保市场,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探索开展各类试点,培育交易中介机构,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45.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三线三边”整治为突破口,创新农村环境保护机制,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制定农业面源管控措施,建立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长效机制,建设生态友好型农业。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预算制度。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推行有奖举报,强化社会监督。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治新机制,制定并实施综合防治方案。健全环境监管执法机制,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46.深入学习贯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的一件大事、要事,也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准确领会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系统、精准把握各项改革举措,不要盲人摸象、以偏概全,不要不明就里、大而化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原原本本地进行学习,并结合实际深入研讨,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汇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在全市营造全面深化改革的良好氛围。
47.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政令畅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市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建立市领导牵头负责机制,制定年度改革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有效落实重大改革事项。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本地、本部门的改革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48.注重统筹谋划。全面深化改革涉及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改革的耦合性、关联性强,相互之间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必须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准确、有序推进改革,该中央和省委统一安排的不要抢跑,该尽早推进的不要拖延,该试点的不要仓促面上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要急于求成。要协调推进改革,把握大局,注重协调,力争最大综合效益。要注重改革的实效性,今年的改革,要从最急迫的事项改起,从老百姓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推出一些立竿见影的改革,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49.强化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促进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方式方法,提高选拔工作质量。推进干部分类管理,提高干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坚持“平台锻炼”干部,加大干部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区交流力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健全人才向基层、艰苦地区和艰苦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增强人才政策开放度,广泛吸引境内外优秀人才到滁州创新创业发展。
50.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齐心协力推进改革。继续弘扬“大包干”精神,鼓励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进一步营造大胆试、大胆闯,鼓励改革、宽容失误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