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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男子搭讪美眉遭拒 怒用酒瓶砸人

本网讯本来,男生主动地去追求心仪的女生,是勇敢的表现。但在对方不答应的情况下,由爱生恨,出手伤人就太不应该了。

2013年12月的一天晚上,安徽科技学院学生程某、王某在凤阳县府城镇某溜冰场溜冰,同在该溜冰场溜冰的蔡某看程某漂亮想和她谈恋爱,遭到拒绝。因此,蔡某和程某朋友王某发生口角,王某打电话给其男友刘某,告诉他自己和女友程某遇到麻烦。二人正在通话时,蔡某将王某的电话抢了过去,和刘某在电话里发生口角冲突。后刘某赶到某溜冰场,在大门口被蔡某用啤酒砸伤头部。

近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法院审理认为,蔡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且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依法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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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搭讪 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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