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需佩戴服务标志,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询问目的地,出租车企业接到投诉后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昨起正式实施。对于出租车行业“新国标”,大部分出租车司机表示能够接受,市民群众也表示欢迎。但相对于“新国标”的实施,广大乘客更关心新《规范》的执行力度及违反时该如何处罚。
出租车司机: 规范内容能够接受
“新《规范》去年10月份出台时,我就开始关注其中的内容。”滁州交广雷锋车队方怀成队长在采访中如是说,“对于绝大多数服务规范,我认为广大出租车司机应该遵守。但对于《规范》中要求的26句英文服务用语,近期可能难以实现。”至于在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的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窗外吐痰等要求,大部分出租车司机均表示,随着近年来出租车行业监管力度的加强,一些不文明行为已得到遏制。但也有部分司机表示,禁止在车内吸烟,不向车窗外抛物、吐痰等要求,不仅是对出租车司机的要求,也是对乘客的一种约束。
“打的”群众:如何监管才是重点
出租车司机需要关注新《规范》当中的每一条内容,但市民群众最关心的只有一条——“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询问目的地”。记者在实地采访中发现,几乎每一个受访者都曾遇到过出租车司机询问目的地后被拒载的情况。新《规范》的这一规定,对乘客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今后,我们就不用担心被出租车司机以要去加气、交接班等理由拒载了。”相较于新《规范》的实施,市民更在意的是,新《规范》的执行力度。“虽然新《规范》规定了一系列标准,但标准的执行情况如何监管,违反标准该如何处罚,这才是有关部门应该重视的。”
市运管处:具体查处存在难度
“虽然新《规范》已经正式实施,但我们至今没有拿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市运管处出租车管理所一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不过,纵观网上发布新《规范》摘要,其中的绝大部分内容我们都在执行。新《规范》的出台实施,将给运管部门提供一个全新的行业考评依据。”对于新《规范》的监管与处罚,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出租车的管理,全国至今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我市目前执行的《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是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对于新《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并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因此对于新《规范》的监管与处罚有一定的难度。
(记者李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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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范有些啥内容
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昨起正式实施,出租车“新国标”包含了哪些具体内容?为此,记者专门整理了一些《规范》中的亮点性信息,以供大家了解。
出租车后备厢: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后备厢的三分之二。
服务要求:出租车司机需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
服务用语:出租车司机应使用包括“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记住我的车牌号”“您需要打开空调吗”等26句中文和英文用语。
载客要求:乘客上车前,司机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
出租车服务站:在商业、医院、活动中心、密集居民社区内宜设直列式或港湾式、岛式的乘客候车站台。
电话约车:出租车企业宜提供24小时电召预约服务。
乘客投诉:出租车企业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