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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掘古墓 各自领刑

本网讯古墓葬是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但仍有不法分子频频伸出黑手。3月31日下午,全椒县人民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依法分别判处孙某等5人8年3个月至7年不等的刑罚,并处2万元到12000元不等的罚金。

2013年初的一天晚上,孙某、应某、陈某等人,驾车至全椒县二郎口镇一古墓葬附近,持铁锹等工具轮流盗掘至次日凌晨,致墓葬中央形成一个长方形的洞口。经鉴定:该墓葬为汉代古墓葬,位于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梅花垄古墓群”,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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