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日前,家住定远县炉桥镇的钮某一大早赶到当地法庭,当着法官的面将1万余元的赔偿款交到陆某、张某等7人手中,一度形同陌路的近邻,终于面露笑意,握手言和。
2013年6月3日下午,正是午收大忙时节,钮某为图省事,将已经收割完毕只剩下满地麦秸秆的田地一把火点燃。不料当天风力较大,火苗借着大风迅速蔓延,将紧挨在旁边的陆某、张某等七家农户田地里的麦子烧了个精光。陆某、张某等人一气之下,一纸诉讼将钮某告到法院。近日,该案二审经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多次耐心地劝导和调解,钮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赔偿损失,陆某、张某等人也愿意作出部分让步,双方于今年3月19日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
午收季节又将来临,法官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各地政府都明确规定禁止焚烧秸秆,燃烧秸秆不仅会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交通安全,还极易引发火灾,对于违反规定,焚烧秸秆造成他人损失的,当事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