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三蟊贼假扮学生潜入高校,趁着学生上课期间,偷走放在桌上的笔记本电脑,短短两个月内,分七次偷走滁州两所高校师生笔记本电脑24台。
周某家住定远,未满20岁已是劣迹斑斑。2013年4月20日晚,囊中羞涩的周某萌生了去高校行窃的念头,遂独自前往滁州学院南校区,在学生上课期间,通过靠山的外墙爬进了学生宿舍,将两间宿舍内学生放在桌上的8台笔记本电脑洗劫一空,之后便奔赴合肥将笔记本电脑悉数卖给了二手电脑买家,获得了1万多元的“报酬”。尝到甜头后,周某心中大喜,决定继续作案。为了安全起见,他分别找到了在社会上散混的朋友谭某和袁某帮忙。他们白天在高校宿舍踩点,晚上则以撬门锁、攀爬翻窗等手段展开“行动”,一人负责把风接应,一人负责上楼行窃。截至2013年6月中旬,三人在滁州的两所高校累计作案七次,偷走师生笔记本电脑24台,涉案金额达54000余元。
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谭某、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罚金六万;谭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万;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一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