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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无证逆行酿车祸 妻子丧命还获刑

本网讯男子没有取得驾驶证竟擅自驾驶三轮摩托车载着妻子出行,由于没有交通常识在道路上逆行行驶,结果终酿车祸,造成妻子死亡,自己还落个刑罚。

2012年7月25日19时许,刚从地里干完农活的张某,无证驾驶着自己购买的无牌正三轮摩托车载着妻子苏某准备回家吃晚饭。当行至南谯区沙河水库拐弯处时,毫无交通常识的张某占道行驶至左侧车道,由于是下坡路段,张某车速较快,当他发现迎面骑摩托车驶来的孟某时已避让不及,结果两车激烈碰撞,造成张某妻子苏某当场死亡,张某、孟某和乘坐孟某摩托车的曹某三人受伤。后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张某无证驾驶摩托车且逆向行驶负事故主要责任。

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故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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