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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花”也犯法?滁州天长一农妇被采取强制措施

4月29日,因为种植花草,天长市的一位农妇被警察带走时,纳闷地问道:“种花也犯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前不久,天长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春季铲毒统一行动”,全局民警会同镇村干部,对全市的荒山野岭、山区林场、田间地头、农家菜园等进行逐处踏查。4月29日上午,天长市公安局冶山派出所副所长李培五带领民警踏查到冶山镇晏公村时,发现一个农户的门前种植有大片的罂粟,派出所民警随即将案情通报给责任区刑警二队。副队长陈道龙、侦查员周子健迅速赶到现场,拍照取证,并在村民的见证下,将那一片罂粟全部铲除。经当场清点,共有1093株。经调查走访,这些罂粟是农妇郑某种植的,犯罪嫌疑人郑某交待,她觉得罂粟开花时非常漂亮,2013年秋天,就在自家屋前种植了这片罂粟。春夏之交,罂粟开出了红红的花儿,郑某十分喜欢。就在她每天陶醉在美丽的花丛中时,被派出所民警发现了。

滁州在线-社会民生-“种花”也犯法?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种植罂粟500棵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可能坐牢了;种植罂粟1棵以上、500棵以下的,给予治安处罚。

4月30日,郑某因为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已被天长市公安局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被铲除的罂粟也全部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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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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