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天长市的龙某在为包工头张某打工期间,不慎从高处跌倒,导致瘫痪。2007年,天长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赔偿龙某经济损失共计42万余元,可七年时间里,张某仅仅赔付了2000余元后,就玩起了“躲猫猫”,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老赖”。4月29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江苏“老赖”张某被天长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滁州天长公安拘留江苏“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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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 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