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改革成果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保证医改政策的贯彻落实,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5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及“一般诊疗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
记者了解到,此次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服务站的药品“零差率”及“一般诊疗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时限为2013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于零差率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售国家和省确定的基本药品和补充药品是否执行零差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是否严格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