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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整治矿山“剑指”大气污染

今年底整治不到位,将依法关闭

本网讯为了“叫板”雾霾天,滁州市出台了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剑指”大气污染行为。滁州在线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到今年底,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治理不到位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为从源头上控制扬尘污染,我市将开展摸底调查,彻底查清矿山企业数量、污染排放和治理设施等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在整治中,针对矿山开采、破碎、生产、堆放及装卸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要求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对破碎加工区实行封闭式生产,并对扬尘点安装收尘器和喷淋装置,输送廊道实行全封闭,成品堆放实行封闭管理并采取抑尘措施,完善物料堆场抑尘措施。同时,有效治理矿区道路扬尘,运输道路必须全程硬化,及时洒水保洁等,做好废弃裸露矿山复绿工程。

到今年底,全市矿山全面落实除尘抑尘措施,粉尘污染达到有效治理。对不符合环保审批,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与此同时,建立矿山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矿山环境监管,全面改善矿山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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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滁州 防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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