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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男子连续被撞 因事故人没钱索赔无门

当地法援及时介入,经多方多次协调,最终获得赔偿

本网讯日前,家住天长某乡镇的徐某某下班步行回家,突然“砰”的一声被后方驶来的二轮摩托车撞到后,又被身旁飞驰而过的一辆小汽车再次碾轧。经当地交警认定: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张某某是酒后驾驶,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小汽车二次碾压的段某某和徐某某分别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当地交通道路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介入,经过调查发现:当时张某某撞到徐某某后自己也连车带人一起摔倒摔伤,且没有购买任何保险,其医疗费用只能由本人承担,但他还承担徐某某的大部分费用。

调解伊始,徐某某要求很高,向对方索赔的数额较大,通过调查张某某本人无业,妻子癌症,家庭十分困难,本人撞人受伤躺在医院,自身医疗费还是问题,根本无法赔偿徐某某医疗费和相关费用,调解陷入僵局。

承办调解员认为三方都有责任且愿意调解,故决定继续调解。如徐某某走诉讼途径,本案虽由张某某承担主责但无赔付能力,徐某某医疗费和赔偿都有可能拿不到,对两者都不利,此时,调解员认为段某某是解决此案关键,经过多次协调,段某某承担医疗费13000万元,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等12750元,至此三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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