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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卖龙虾添违建 警告无效遭拆除

本网讯为扩大经营面积,位于滁城凤凰路399号的一位承租户竟然先后在院内违章搭建了近百平米的钢构披棚准备用于餐饮。5月26日,城管琅琊分局再次组织拆违行动,依法对其上述违建进行拆除,及时保护了四周邻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5月中旬,滁州城管琅琊分局接到多方举报,称凤凰路399号院内有人在搞违建,该局立即安排人员前往查处。原来,被举报当事人尹某从某单位手里承租此处准备用于开设龙虾店。为扩大经营面积,尹某在未取得任何部门审批的情形下,擅自在装修的过程中在原有房屋旁边,分别违章搭建了3处近百平米的钢构大棚,并将原洗车棚拆后重建,被查时尚未构建墙体和屋顶。事实查实后,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工人停止施工,要求转告尹某到单位提供相关建设施工手续,但当事人始终未到辖区大队接受调查。23日下午,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该处建设仍在继续施工,当即向当事人下达停工(核查)通知书,对违建部分给予了强行制止,并要求对方限期自行拆除其违章建筑。随后,当事人迫于压力仅自行拆除了北侧一间面积约25平方米的大棚,剩余大部违建仍未拆除。26日上午,该局依法组织执法力量,对其剩余不愿自拆的违建给予强制拆除。同时,要求尹某继续自拆彻底原棚翻建部分的立柱,城管部门将加强监督,逾期仍将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依法治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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