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伴随着《滁州市城区依法禁止“三小车”客运工作方案》的出台,滁城从事客运的“三小车”车主不禁要发出这样的疑问,“我手里的‘三小车’今后该怎么办?”
据滁州市城区依法禁止“三小车”客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负责人介绍,在集中整治阶段,联合执法组将滁城范围内的客运“三小车”实行分类整治。其中,对于第一类无牌证客运“三小车”,自集中整治阶段开始,所有无牌证客运“三小车”一律禁止从事客运活动。对仍从事客运、第一次被查扣的,依法从轻处理;第二次后被查扣的,依法从重处理。对于第二类有牌证的正三轮机动车、人力三轮车(以2011年在公安交警部门核实登记为准)进行评估作价处理,如不接受评估作价处理的,比照无牌证客运“三小车”处理。对于第三类残疾人客运“三小车”,具有滁州市城区户籍且下肢残疾的从事“三小车”客运的车主,对其车辆进行评估置换残疾人专用代步车或评估作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