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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凤阳:90后闪婚闪离 争房产僵持不下

90后小夫妻从相识结婚到离婚仅仅就是几个月的时间,近日,滁州凤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申请强制执行的离婚纠纷案件。

2013年3月,家住凤阳县府城镇的刘某与刘府镇的杨某经人介绍相识,短短两个月后,二人便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感情基础不牢固,二人婚后矛盾不断,感情逐渐破裂。2014年初,丈夫刘某向凤阳县法院起诉与杨某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离婚,并就家中财产进行分割。然而,杨某主张原先二人共同居住的位于凤阳县府城镇的住房归其所有。

法院审理查明,该套房屋系刘某的父亲在刘、杨二人结婚前所买,是为了给二人结婚使用及婚后居住,并不是刘、杨二人夫妻共同财产,故杨某要求该套房屋归其所有的主张法院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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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滁州 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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