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检查的范围包括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以及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企业等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重点将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劳务派遣单位,重点检查其是否取得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合法、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对用工单位,重点检查其是否在“三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是否同工同酬、是否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有无违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有无自设或者所属单位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派遣劳动者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