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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明:凤阳县优秀司法干部

实际简介15年里,他凭着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爱,兢兢业业奋战在基层工作的第一线,防激化,保稳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15年里,他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中均取得了优异成绩。

正文:没有令人垂涎的物质和金钱,没有让人艳羡的身份和地位,没有使人迷醉的鲜花和掌声……有的只是清贫、艰苦、繁琐、付出、劳累……1999年,34岁的刘永明来到全县工作环境最复杂的凤阳县大庙镇司法所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这一干就是15年。

15载奉献,他历经艰辛无数,流下汗水无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00多起,讲授法制课200多场,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多件;15载收获,他被百姓爱戴,被组织认可,先后14次被表彰,2次获得全省“人民调解能手”、“全省司法行政基层信息化应用能手”荣誉称号,5次获得“普法先进工作者”、“优秀司法所长”等市级表彰,7次获得“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优秀政法干警”等县级表彰。

15载韶华流逝,刘永明忙碌中从青年步入中年,满头黑发间生白发,然而他无怨无悔,因为他心中矗立着一杆安民为民的司法公平之秤,在这杆秤上,他用公平、正义和汗水,撬起人与人之间的和睦、家与家之间的安宁、社会各界的和谐。

做好人民调解,转化矛盾于无形。

“东家的事情他要问,西家的事情他也管。只要他知道的,不管谁家有矛盾,他都一管到底。”“我们大家伙儿都管他叫‘和事佬’”。

刘永明“和事佬”的这个“诨号”,在大庙地区是众所周知。在他的心里,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实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虽说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面对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从居民间的邻里纠纷到地区群体性事件,大大小小复杂琐碎,但只要遇到矛盾,刘永明总是第一时间冲上前,他时时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中,时时告诫自己群众工作无小事,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一件小事不及时化解,就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如果出事,我的良心难安。”

在矛盾调解转化过程中,刘永明总是有一股不解决问题决不罢休的劲头,敢抓敢管,及时防止社会各类矛盾的激化,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疑难纠纷。

2011726下午17时左右,刚刚干完农活,走在回家路上的大庙镇杨岗村村民烟某某夫妇,被路东侧突然倒下的某公司的电线杆砸伤。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先后到蚌埠、上海等地进行治疗,花去医疗费28万多元。期间,伤者的家人多次到该公司索要医疗费用,时至2013年五月份,伤者家人再次向该公司索要医疗费时,该公司不愿继续承担,要求受害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烟某某家人坚决不同意,多次采取过激行动,围堵该公司大门,并多次将伤者放到该公司办公室里,影响正常运营。眼看一场纠纷就要升级。

为妥善化解矛盾,刘永明和镇里的工作人员多次到该公司进行协调处理,耐心做伤者家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要采取过激行为,但伤者家人一直不愿意,问题一直僵持着。调解的过程异常艰辛,谈心、拉呱、推心置腹,大到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小到家庭生活影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刘永明食不甘味夜不能寐,一边跑公司,一边跑伤者家里,成了“两头忙”,有时做调解忘了时间,谈话结束已经到了深夜一两点。

最后通过十几轮协商,双方终于签订调解协议书,涉事公司一次性再赔偿伤者各种损失费用30万元整。至此,经过刘永明的耐心调解和努力工作,耗时一年多的疑难信访纠纷终于得到圆满化解。这份人民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向凤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后,得到了县法院的司法确认,成为凤阳县首例得到法院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书。

15年里,经过刘永明调解最终案结事了息事宁人的高难度矛盾调处很多很多:有夫妻因琐事闹离婚的,有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有邻里建房因滴水发生纠纷的,有借地耕种不还的,有狗咬老人不赔偿的,有矿石运输压坏村道引起村民围攻的……有的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有的是涉及30多人的群访事件;有的偶然而发,有的是积存四五年的矛盾。谈到刘永明,接受过调节的群众,没有一个不竖起大拇指,都说他是个“好人”。

情系弱势群体,撑起和谐一片天。

“想不到刘所长干事这么认真,想不到刘所长办事速度这么快,想不到刘所长解决问题这么周到。”年近八旬的尹老汉说到刘永明给他调解子女赡养难题时,连用了三个“想不到”。

每次面对劳动报酬、拖欠农民工工资、赡养问题、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中的“弱势群体”,刘永明都会坚定地站在他们身后,从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急弱势群体之所急,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矛盾纠纷,促成案结事了,最大限度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让‘弱势群体’不再弱势。

家住许岗村的尹老汉,年近8旬,由于患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其三个儿子在赡养问题上发生了纠纷。家族亲友和村里干部虽然经过反复多次调解,三个儿子仍然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老人赡养的问题一直没有着落,尹老汉一下子成了各家的“累赘”,一度失去生活下去的意念。万般无奈之下,尹老汉的二儿子来到了大庙司法所要求处理。

接到案子后,尹老汉的艰难处境让刘永明揪起了心,他决心一定要把尹家三兄弟的矛盾调解好,让老人过一个祥和幸福的晚年。经过仔细询问和走访,刘永明最终搞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尹老汉在二儿子外出打工期间,住在二儿子家帮其看门,在一次下雨时,老汉到院子里打水时滑倒,造成原患脑血栓病复发,生活不能自理。其余两个儿子同意赡养老人,但是他们认为,老人是在老二家摔倒导致旧病复发的,必须居住在老二家里,然后三家轮流赡养。二儿子坚决不同意,并称如果老人住在他家,今后就由他一人赡养,老人的一切事情都不要其他两人过问,老人去世后也不准另两家到场。各方观点对立,事情陷入了僵局。

考虑到卧病在床的老人急需照顾,刘永明迅速和村干部取得联系,第二天便到村里,扎下身子进行调处。调解家庭矛盾工作异常艰难,矛盾点也不断变化。调解过程中,老二和老大老三的问题还没达成一致,老三却又以自家贫穷、生活条件不好为由,提出要么他自己赡养,不要两个兄长问;要么两个兄长赡养,他不问事。甚至还说出一些更不近情理的话,致使调解工作一度中断。面对困难,刘永明坚决不退缩,他对老人的三个儿子说“你们的问题一天不解决,我就一天不回去。”

面对不退缩、不放弃的刘永明,面对一腔热情、满心真诚的刘永明,经过一整天的耐心细致调处,三方终于达成协议:老人由三个儿子每户一个月轮流赡养,轮到谁家赡养,所有开支均由谁家负责,直到老人去世。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刘永明拖着疲惫的身躯,踏着落日的余晖,装着一心的满足回到了自己的家。

在十几年的司法工作中,刘永明始终把最困难群众的冷暖挂在心里,为20多名老弱病残、1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义务提供法律援助,积极通过谈心的方式,用真诚的话语疏导和感化当事人,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思想隔和矛盾积怨,总以“最快的速度最恰当的方式 最圆满的结果”,促使当事人自觉自愿达成调解。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为弱势群体伸张权益,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倾力帮教矫正,感动“浪子”踏新程。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在刘永明的心里深信这一点。他始终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开展多项帮扶教育活动,有效地做好两类人员管理,感动了一个又一个“浪子”,护送他们走上全新的人生,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和谐。

刘永明负责的大庙镇现有安置帮教对象28名,在他的努力下全部做到一人一档,确定了帮教人员,定期对帮教对象进行走访,开展谈话教育,了解和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状况和活动情况,防止脱管漏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待刑释解教人员,刘永明总是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人,用一颗滚烫的心,竭尽全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帮教对象遇到生活困难,他更是倾其所能帮助解决,用真情打动他们,使他们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

20123月份,杨圩村的赵某某,刑满释放回家。50多岁又是单身的他,回来后没有住房落脚,兄弟因为嫌弃他蹲过监狱,又不给予照顾,生活陷于困境,其一度想要自暴自弃。刘永明知道后,主动和村帮教小组取得联系,协助镇城建办和村里帮助他盖了新房子,同时替他向其兄弟要回了原属于他的4000多元钱。帮他度过了难关,稳定了情绪,使他能够安心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同时,刘永明更加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力度。大庙镇现有在册矫正对象32名,刘永明为每人建立了档案,制定了矫正方案,有效地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在他的带动和安排下,各矫正对象均积极配合矫正,按时参加学习和公益劳动,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待社区矫正对象,刘永明在工作上严格管理,但在生活中则把社区矫正人员当成朋友,始终做到“有困难,卷起袖子就上”。

东陵村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因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于2011年假释回乡,接受社区矫正。由于其在监狱服刑时间较长,与社会脱节,情绪十分低落。通过多次走访联系,刘永明了解到其妻子常年在外务工,还有一个孩子在上大学,家庭经济生活非常困难。为了帮助他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恢复生活信心,刘永明积极向镇党委汇报,并和镇民政科联系,帮王某某解决了每年2000元的生活补助金。对此,王某某非常感谢,与刘永明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由于考虑到其妻子常年在上海打工,家中无人照料家务等实际情况,在综合王某某的良好表现后,经其申请,村里担保后,司法所同意了其外出务工的请求。在其外出务工期间,刘永明与其经常通过书信、短信和电话等方式进行联系沟通,了解他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目前,王某某工作稳定,在大庙镇上购买了住房,孩子们也都已参加工作,家庭生活得到较大改善,过起了美满幸福的新生活。在刘永明的辛勤努力下,大庙镇60名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多年来,只要有时间,刘永明就送法进村进户进学校,利用到村、社区、学校走访和调解的机会,向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和村民、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大庙镇厂矿企业多的情况,他多次走进企业,与企业主面对面,宣传矿山安全、民爆物品管理等各项法律法规,为矿山安全整治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有人问他,这么多年在一个小乡镇工作,图的是什么。他诚恳地回答,“我求的是守土有责,图的是心安理得!千家万户的和睦,是我最大的快乐!为此,我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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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友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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