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7岁的小唐不慎摔伤,导致左手骨折,却因医院的误诊,致使左手功能与外形与右手明显不一致,18岁后若仍不能恢复,需要二次手术矫正。近日,小唐父母找医院理论,要求赔偿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据了解,2013年1月7日晚,小唐玩耍时摔伤,当时就被送往滁州某医院检查,拍片后经医生诊断为左肘外伤,左尺骨鹰嘴骨折,并行石膏固定制动;一周后复诊,诊断为骨裂。几天后小唐父母发现小唐左臂有问题,再次进院检查,诊断为骨折,建议进一步治疗。然而,当小唐被送外地医院就诊时,检查结果一致认为孩子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同时建议继续康复治疗,18岁以后,若左手功能、外形不能正常,需要二次手术矫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滁州某医院对患者小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法医学参与度拟为D级(医疗过失参与度对照表:D级-理论系数值50%-参与度参考范围40-60%)。
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滁州某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应承担50%的责任,故判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16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