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打的条子。苏婷 谭烨摄
第二次打的条子。苏婷 谭烨摄
日前,南谯区大柳镇村民刘某某,险些花8000元买了6个“天价西瓜”。原来,他骑摩托车到别人瓜地里偷瓜,不想被瓜农发现。因担心派出所处罚,刘某某只得按照对方要求,写下“自愿赔偿西瓜款捌仟元”的条子。
记者昨天从南谯公安分局刑警二队获悉,刘某某事后想想“不值”,便到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
偷窃西瓜 村民当场被抓
7月14日傍晚19时许,大柳镇曲亭村村民刘某某,骑着后座固定2个蔑篓的摩托车,跑到大柳镇皇甫山林场附近。这里有很大一片西瓜地,是施集镇人张某军、张某方等四人承包的。刘某某溜进瓜地,摘了6个西瓜,装进蔑篓,准备带走。就在这时,看管瓜地的两名男子发现刘某某偷瓜,当即人赃俱获将其截停。
听到抓到偷瓜贼,张某军和张某方立即赶来。四人怒不可遏,因为自从西瓜成熟之后,频频被附近村民顺手牵羊。“摘两个瓜自己吃倒也无所谓,有些村民甚至开着车来偷,瓜地被糟践得不成样子,很多瓜藤被踩烂,瓜地里还被踩出一条路。”
正因为如此,张某军和张某方迁怒于刘某某。
无奈私了“自愿赔偿”八千
“偷瓜怎么搞?”“你看着赔吧?”面对张某军和张某方的提问,刘某某心里发虚,因为他一怕被打,二怕送到派出所。张某军提出“拿1万块钱,私了”,刘某某胆子小,表示身上没有那么多钱,同意“打个条子”。
由于现场没有纸笔,几人决定到附近村民李某某家借用。得知事情来龙去脉,李某某不太高兴,称愿意借纸笔,但拒绝“写条子”和“做见证人”的请求。听说李某某和张某方是亲戚,刘某某央求李某某求个情。李某某碍于情面替他求情,张某方最终同意“至少8000”。
随后,张某方写好条子,让刘某某抄写。“今借到张某军人民币捌仟元正”,读了一遍刘某某抄写的借条,张某军觉得不妥。于是,刘某某根据张某军的要求,又抄写了另外一份,“2014年7月14号晚,偷盗西瓜被抓住,我自愿赔偿西瓜款捌仟元正”。
为出怒气涉嫌敲诈勒索
交了纸条,回到家后,刘某某越想越“不值”。7月15日上午9时许,刘某某思前想后,向大柳派出所报案。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张某军和张某方并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接到民警电话后,两人很快便赶到刑警队,振振有词地一再强调,“他偷瓜,得赔钱,天经地义”。在民警教育下,两人渐渐认识到,他们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
两人向民警诉苦,他们四人承包土地栽种西瓜,谁知其中辛苦。然而当西瓜成熟之后,不仅瓜地被偷瓜村民糟蹋的不成样子,今年西瓜价格也卖不上去,这令他们非常恼火。当天抓到刘某某偷瓜,便将其他损失也算到其头上,不想冲动之下做出违法的事情。(实习生刘晨记者包增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