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位女士向天长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值班民警哭诉,说有个陌生的网民,在她所在公司的两个QQ群里,指名道姓地骂她是狐狸精。她不知道那个诽谤她的网民是哪个,请求警方为她做主。报警女青年名叫小妍,是天长市一家公司的普通女工,原本工作顺心,夫妻和睦,家庭幸福,就因为这件无中生有的事情,让她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来,而且,小妍的老公也知道了这件事,正闹着要跟她离婚!
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固定了相关证据,很快就锁定了在那家公司的两个QQ群里发帖辱骂小妍的网民,依法传唤她到天长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受警方的询问。
原来,发帖人名叫小芳,今年19岁。前不久,小芳发现一个名叫小妍的女人跟她的父亲通过微信和电话联系,关系不正常,十分气愤,决定找到这个女人,好好地“修理”她一下。经过一番寻找,小芳发现,天长市某公司有个叫小妍的女人,认定她就是“勾引”了父亲,于是,前不久的一天下午,小芳来到那家公司附近,利用手机QQ“搜索附近群”的功能,搜到了这家公司的两个群,申请加入,群管理员以为是公司里的职工,也就批准加入了。小芳自以为身披“马甲”,群里的人不知道她是谁,自加入两个群后,就在群中发帖,指名道姓地公开辱骂小妍,“勾引人家的男人、破坏别人的家庭”,对小妍的家庭和工作环境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小妍很快报警,经过警方调查,跟小芳父亲微信、电话联系的女子根本不是小妍女士,只是与小妍同名同姓而已。
小芳上过中学,知道在网上骂人是不行的,没想到,在QQ群里骂人也是违法的,而且,警察很快就到了她,她感到十分的害怕。经过警方的批评教育和法律宣传,小芳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并在家人的陪同下,登门向小妍女士和她的家人承认了错误,赔礼道歉,与此同时,在那两个群中,公开发布了致歉书。
日前,天长市公安局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小芳处以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接到警方的处罚决定书时,小芳后悔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