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日前,天长交调委的调解员跟随该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驱车20多公里,进行了一场只有一方当事人、不算“成功”的调解。
2013年6月19日晚,天长市永丰镇村民钱某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与同村的李某某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二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钱某某严重违章,负主要责任;李某某酒后无证驾驶,负次要责任。李某某因伤势较重,用去医疗费用12万多元,钱某某得知后,很快消失。李某某的亲属遂到钱家找人,但钱家大门紧闭,手机关机,本人及家属均不知去向。
考虑到当事人一方仍在住院,治疗尚未终结,法院暂时还不好受理,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也不好调解。此时,受害方急需治疗费用,如处理不好,就有可能酿成重大事件。为使矛盾得到化解,解决实际困难,事故中队民警顶着烈日,带着调解员一起赶到双方当事人所在镇、村,请当地的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帮助做工作。经查,钱某某在永丰镇上有一套新购的住房,价值20多万元。相关单位研究达成冻结钱某某房屋、村里解决李某某女儿上学等共识。对此,李家亲属表示认可。
虽然,自始至终钱某某仍没有露面,但李家看到了事故中队的诚意,镇村、派出所、司法所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决心。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终于烟消云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