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化建设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市委五届八次全会提出,加强规划引领,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滁州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完全契合中央和省委城镇化工作会议部署,是实现冲刺全省第一方阵目标的重要战略举措。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美好新滁城为龙头、美好新城镇为支撑、美好乡村为基础,全面推进城镇化建设并取得显著进展。到2013年底,我市城镇化率已达46.47%,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要实现我市“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到2015年城镇化率达到50%的目标,我们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举措。
全力推进滁州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必须要从实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首先,确定城镇化建设的目标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不能急于求成、拔苗助长。推进城镇化我们既要积极主动作为,又要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措施要实。当前,我们要着力完善新区功能,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和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紧实施老城区改造、内城河治理、背街小巷和棚户区改造等;抓好12个“全国重点镇”规划建设,高质量地完成48个美好乡村示范点的建设任务。
全力推进滁州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必须以人为本,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要强力推进各类园区建设,做大承接产业转移载体;要持之以恒地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努力创造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要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解决进城农民医疗、购房、社保、子女教育等问题;要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抓好各类教育培训,加强新市民教育,提高新市民素质,使他们尽快适应城市、融入城市。
全力推进滁州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进程,既要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创造制度环境、编制发展规划、建设基础实施等方面的职能。要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城镇公用事业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严格做到不规划不建设、先规划后建设;要充分听取专家和人民群众意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宜业宜居,以兴业促兴城,努力实现产城融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