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一个拨错的电话巧遇一个贪财青年,从而引发一起诈骗案。日前,天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娄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2年底,天长生意人董某在江苏邳县做生意时认识了单某,因错记单某手机号码,打电话至娄某处,请其介绍生意。娄某顿起贪念,竟冒充单某与董某保持电话联系。2013年1月的一天,娄某发短信给董某向其借款3万元,董某遂向其汇款;娄某初尝好处,又于春节期间骗取董某苏烟2条、洋河天之蓝白酒1箱。
2013年5月,董某再次见到单某,才知道自己把手机号码记错,被人骗了钱财,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年7月25日,娄某被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