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自来水公司抄表工人清理水表时因琐事与业主起争执,盛怒之下损毁水阀出气,业主与其理论,不想发生冲突,他还不慎推倒对方,致其轻伤。日前,南谯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去年12月8日14时许,自来水公司水表工韩某在滁城蓝天小区抄水表时,因将清理水表后的泥土摔入业主许某家的水桶里,许妻见状与其发生争吵。韩某气不过,将许家的水表阀门关上,还将阀门上的旋转环砸碎,致使水阀无法打开。许某得知后,找到韩某要求其打开阀门,韩某不予理会,结果双方发生冲突。拉扯中,许某向后推了韩某一把,致其摔倒在地。后经鉴定,韩某构成轻伤,额顶骨骨折伤残等级为十级。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对韩某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