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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占用公路施工 路政及时制止

日前,凤阳公路分局路政执法人员巡查至省道101上行线114K+050M处时发现,一群施工人员正在公路上拌合水泥浆,拌合面积占据了公路四分之一路面,且施工现场无任何标志和遮挡物,给过往车辆的正常行驶带来安全隐患,同时也危及了施工人员自己安全。

见此情景,路政执法人员立即上前予以制止,并告知他们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清除路面上堆积的水泥浆,消除隐患。经过耐心劝说,施工人员主动清除了路面上的水泥浆,并用清水进行了冲洗,恢复了公路原状,在最短时间内消除了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认为,该行为当事人能够主动承认错误,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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