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保险诈骗案。
2013年2月至8月,陈某、杨某等人故意人为制造、虚构、夸大车辆事故,向市人保财产公司骗取保险赔偿金,陈某参与诈骗7起,金额73372.48元;杨某参与诈骗8起,金额84972.48元;石某故意人为制造一起车辆碰撞事故,骗取保险赔偿金6150元。
法院审理认为,三人行为构成诈骗罪,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杨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石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本网讯近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保险诈骗案。
2013年2月至8月,陈某、杨某等人故意人为制造、虚构、夸大车辆事故,向市人保财产公司骗取保险赔偿金,陈某参与诈骗7起,金额73372.48元;杨某参与诈骗8起,金额84972.48元;石某故意人为制造一起车辆碰撞事故,骗取保险赔偿金6150元。
法院审理认为,三人行为构成诈骗罪,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杨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石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