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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男子酒后唱歌怒砸电视

滁州在线讯借酒劲撒疯,无故损毁他人财物,阻碍民警执行公务,河南籍男子郑某不得不为自己鲁莽行为“买单”。日前,南谯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今年5月25日晚,在滁从事电梯装配工作的郑某及工友等人,应老板之邀一起聚餐。酒过三巡,郑某等人前往位于东坡路一家KTV内唱歌,期间他们又饮用了大量啤酒。26日凌晨,酒后亢奋的郑某无故打砸包间内的液晶电视机等。民警闻讯赶来,郑某不但不配合还企图阻碍民警执行公务,最终被强制带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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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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